标题:
香港探员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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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大漠风沙色
时间:
2008-11-27 22:23
标题:
香港探员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
香港探员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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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旺角
警署发生骇人强奸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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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一(24日)晚上,一名探员以查案为名,将一名报失财物的19岁少女强奸。
事件被揭发后,该探员一度失踪,警方高层大为紧张,指令西九龙重案组倾巢出动四处寻找“警察强奸犯”。26日,该探员在同事劝说下自行返回旺角警署自首,其后迅即被立案控以一项强奸罪,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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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称,报称被强奸的19岁少女,较早前因财物失窃报案,由旺角警署值日队调查,后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调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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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深夜,该少女接获姓梁探员来电,要求再到旺角警署提供资料。据悉,双方先在警署附近酒吧见面,稍后,梁探员表示要深入了解案情,半哄半推下将少女带进警署认人室,单对单详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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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回家后向男友哭诉在警署认人室遭到强暴,二人苦思一夜加一个上午,终于在本周二(25日)下午2时许,少女由男友陪同到新界一间警署报案,警方接案大惊,急忙安排女警替她录取口供,并在案发现场(认人室)套取指模及搜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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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时间,涉案的梁探员也来到警署,准备“上中班”,敏感发现东窗事发,离开警署逃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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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边厢,警方根据女事主的指认,追寻涉案探员,发现他刚刚离去,因案情严重,加上涉及警署人员,将案交由西九龙重案组第四队接手侦查,女事主送院检验,并通令各警员寻找梁探员下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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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探员东躲西藏,26日前往一名休假同事家中求助,就是这位同事对梁探员展开“思想动员”,劝他投案,傍晚6时,梁探员终于同意自首,由同事通知上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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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市民一贯对警察十分信任,警署也是市民公认最安全的地方。此案,警察在警署作案,对香港警察无疑将产生极大伤害。现在香港已有媒体告诉市民,少女报案“应由家人陪同”——警署变成黑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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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探员梁X仲(29岁),已离婚,加入警队十多年。他的同事称,梁不烟不酒,性格沉默内向,对他涉案多表愕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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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说这位梁探员逃跑前还到警署内的枪房交了佩枪,还算没有走到极端。若此人持枪逃跑,又不肯自首又不肯投降,发生一场枪战也是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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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件事告诉人们:世道险恶,千万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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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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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不理不理
时间:
2008-11-28 22:38
我大学时候宿舍楼后面有个变态常来楼后有变态行为。后来被我班男生把警察叫来了,还让我班女生去派出所做笔录,那些流氓警察问我同学的问题都很变态,我觉得很多警察就是合法的流氓。
作者:
文一刀
时间:
2008-11-29 19:17
不排除吃了春药上班,导致严重后果……
作者:
大漠风沙色
时间:
2008-11-30 16:05
原帖由
文一刀
于 29-11-2008 19:17 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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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排除吃了春药上班,导致严重后果……
作者:
北京风度
时间:
2008-11-30 16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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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大漠风沙色
时间:
2008-11-30 18:28
畜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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